2023/2/3
《关于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是为全面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建办督〔2021〕7号)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脚下安全”,并结合正在开展的“为民办实事守护窨井盖”工作,由省住建厅牵头制定出台的指导性政策文件。《实施意见》是站在人民的角度和立场进行谋划考量,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体现出了“人民城市人民建设、人民城市人民管”的发展理念,是顺应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时代要求。《实施意见》对强化窨井盖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工作保障提出了具体要求,通过意见征求、网络问政等方式征求了省直相关部门、市(州)主管部门、行业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建议。具体内容解读如下:
一、关于基本原则和目标
《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城市工作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树立系统思维,统筹发展与安全等基本原则。确定了到2021年底前,基本完成各类窨井盖普查工作,摸清底数,健全管理档案;到2023年底前,完成窨井盖治理专项行动,窨井盖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到2025年底前,窨井盖安全管理机制更加完善,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明显加强,事故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显著提升,窨井盖安全事故明显减少等工作目标。提出了加快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长效机制。
二、关于重点任务
《实施意见》明确推进窨井盖安全管理工作内容,提出了全面开展井盖普查建档、扎实推进安全隐患治理、严格规范建设施工管理、加强巡查维护和应急处置、推动技术创新和信息集成。
(一)全面开展井盖普查建档。明确城市窨井盖综合管理部门应在城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窨井盖普查建档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健全窨井盖管理档案,做到“一盖一编号、一井一档案”,同步为现有窨井盖设置统一标识。
(二)扎实推进安全隐患治理。要求全面排查窨井盖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清单、制定措施、明确时限。对存在破损、下沉、凸出、松动等情形的窨井盖,要尽快完成维修加固;对窨井盖缺失的,要第一时间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按相关标准补装。
(三)严格规范建设施工管理。要求新建窨井设施在建成移交时,权属单位应为窨井盖设置统一标识。扩建、改建城市道路需要拆除、移动窨井盖的,道路工程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管理部门和权属单位报告,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四)加强巡查维护和应急处置。要求落实城市供水、排水、燃气、交安、电力、通信等窨井盖权属单位日常维护责任,建立定期巡查机制,及时发现风险隐患,限时进行处理。健全多部门协同预警和响应处置机制。探索建立窨井盖责任保险制度。
(五)推动技术创新和信息集成。提出加强窨井盖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研发,将窨井盖管理统一纳入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对窨井盖安全状况的实时监管。同时运用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逐步实现基于传感器和物联网的管理创新。
三、关于工作保障
在组织领导上,要求各城市人民政府是窨井盖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制定出台本地工作方案;建立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经信、住建、交通运输等部门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窨井盖日常管理责任人。在法规标准上,明确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建立健全窨井盖地方标准。在行刑衔接上,要求完善涉窨井盖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及危害公共安全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及时移送检察机关办理。在宣传引导上,大力宣传窨井盖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工作亮点、典型事例等,积极探索“井盖艺术”,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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